当前提高农村发展党员质量研究——基于任职第一书记工作经验分析
摘要
关键词
正文
党的二十大提出“注重从青年和产业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当前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农村发展党员质量,对于党的农村基层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提高农村发展党员质量的多维动因
农村党的建设的一贯方针和内在要求。质量是发展党员的生命线,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就坚持把提高质量作为发展党员的根本任务,并将之贯穿党的各个历史阶段。建国前后,毛泽东对发展党员分别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和标准。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发展党员工作上明确指出“提高发展党员质量,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农村特殊的社会环境决定了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任重道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是党的建设的永恒任务。
新时代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的必然要求。增强党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制胜秘诀,是完成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指出要“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基层党组织作用的大小取决于党员素质的高低,党员素质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就强,党的先进性就能够充分展现出来。必须把坚持不懈地提高党员质量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根本着力点,切实抓紧抓好,将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的战斗堡垒。
完成党的历史任务、实现党的政治和社会功能的客观要求。“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力量和作用,既取决于党员数量,更取决于党员质量。”在新的历史时期,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完成改革开放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就需要建设一支能够经受得起考验的,在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中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从多维角度为提高农村发展党员质量构建有效路径,就能更好地打造出作风优良、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的行业标兵队伍,使党员干部在社会各行各业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二、影响当前农村发展党员质量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农村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党员队伍总体质量得到较大提升,但是在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工作上仍然存在一定问题,导致发展党员质量参差不齐。
(一)有入党愿望的积极分子质量不高
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部分优秀农村青年以发展经济为主,缺乏政治热情,对入党持“无所谓”态度。同时由于发展党员的不正之风,使个别有入党愿望的农村优秀青年加入党组织较为困难,逐渐失去加入党组织的信心,使他们“不敢”入党。这种现象产生连锁效应,导致部分优秀青年加入党组织的愿望不强。
(二)农村发展党员中存在严重的“近亲繁殖”现象
在农村发展党员“近亲繁殖”是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些村党支部负责人发展自己的家庭成员和近亲属入党,有的父介绍子入党、兄培养弟入党、叔要求侄入党、夫推荐妻入党,等等,成了典型的“家族支部”,而把其他群众排斥在发展之外,导致产生“党员空白家族”或“党员空白村民小组”的现象。
(三)农村党员发展中存在权利交易等腐败问题
权利交易方式是农村违规违纪发展党员较普遍的现象,村党支部负责人通过权利交易使一些不符合标准的人进入党内。权利交易方式多种多样,有的入党青年自愿行贿,有些党支部负责人以借钱方式索贿,或把村民纳入党组织用以抵消欠账。以交易方式发展党员的另一种情况就是发展农村妇女入党,实质上是与其进行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交换。村党支部负责人通过利益交换发展小部分外族青年入党,也是为了掩盖实际上只发展本家族青年入党的事实。
(四)上级党组织工作人员受人请托干预农村发展党员工作
在入党名额十分有限的情况下,一些农村青年通过攀附上级党组织工作人员,以权力干预方式达到加入党的目的。上级党组织可以增加农村年度发展党员指标,即所谓指标入党。村支部负责人自持有上级工作人员作后盾,甚至在程序不规范、手续不齐全等情况下发展党员,进一步助长了农村发展党员的歪风邪气,是破坏农村发展党员规章制度的严重问题。
三、影响农村发展党员质量的原因分析
乡村社会关系多元化,社会矛盾多样化,多元的社会关系导致影响发展党员质量的原因更加复杂。
(一)一些农村党组织对优秀青年的吸引力不强
党组织对农村优秀青年失去吸引力是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农村党组织软弱涣散,纯洁性、先进性不强。班子成员贪腐谋私、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二是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较差,理想信念丧失,价值观扭曲,纪律性较差。特别是功利化倾向严重,政治意识不坚定,在发展党员问题上小恩小惠就能左右他们的意志。三是农村基层党组织排他性发展党员,严重打击了他们的入党积极性,导致基层党组织对农村优秀青年吸引力不强。
(二)农村熟人社会中不同群居家族的竞争关系使发展党员囿于本家族
乡村熟人社会中的血缘关系极大影响了发展党员工作。一是家族血缘关系主导农村的社会关系。各种社会关系依赖于血缘关系来展开,发展党员是农村主要的政治活动,家族关系对政治活动的影响成为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农村家族之间的矛盾世代延续不断。在农村法治不能到达的最后一公里范围内,依靠人多势众的威慑性解决问题依然有极大的市场,这种情况助推了某些支部负责人为增强家族政治势力把近亲属发展为党员。三是部分基层党政部门利用并支持具有大家族背景的村干部开展农村工作,这种情况也使村干部把工作成绩作为获取利益的筹码,推动了家族党、派系党现象的产生。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交易法则对农村党员发展工作构成不当侵袭
市场交易法则影响了人们的各种社会行为方式。一是价值取向变化的影响。一些在经济上有所成就的优秀青年,他们的行为方式受市场经济交易思想的极大影响,认为参与村务公共活动浪费时间和精力,他们缺乏政治追求,对加入党组织持消极心态。二是市场交易思想对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过程的影响。一些村支部书记把在党员资格的认定作为他们交易的筹码,以权利交易方式发展党员,发展党员在这里充分体现了市场交易法则。
(四)农村发展党员工作配套的制度不健全
制度建设跟不上农村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的需要。一是优秀青年积极分子推选制度不健全。家族及宗族成员入党的预先报告审批制度,参加入党积极分子会议的群众产生方式,人数的具体量化等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二是发展党员制度的针对性不强。有的属于软性、潜意识的问题,很难用一般的规章制度加以规范和约束,使得有关责任人免于责任追究。三是缺乏相配套的责任追究制度。有些支部书记多年未发展党员照样可以连任,有的党务知识欠缺,业务操作不规范,时效性不强等,对于这些问题的制约目前还没有相应的处罚制度。
四、提高农村发展党员质量的措施
提高发展党员质量要针对农村的实际情况,切实采取多种措施,全面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和约束。
(一)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规范化建设是是提高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有效措施。一是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上级党组织特别是乡镇党建部门在发展党员工作上要科学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严格按程序办事,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吸收、审批和转正等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基层党组织要向党务工作者发放《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材》、《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等党务工作用书,并督促他们仔细研讨。要定期通过组织工作会、村干部培训会等形式,对组织干事、村党组织书记及其他党务工作者进行发展党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三是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各项规章制度,杜绝按照个人意志操作发展党员工作的现象。基层党组织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章制度,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力、存在严重错误的组织和个人进行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罚。
(二)压实村党支部书记发展党员工作的主体责任
村党支部书记是农村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责任意识对于提高发展党员质量至关重要。一是强化村党支部书记抓发展党员工作的主要责任意识,推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在突出问题上推动精准落实。对没有按严格标准、严格培养、严格程序发展党员的党支部书记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二是提高村支部书记发展党员的工作能力。村党支部书记要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工作实践能力,自觉接受监督和约束,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公示制试行办法》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等工作法规和指导性说明。按照党员发展“两推一公示”制度,严把“入口”关,不折不扣做实做细发展党员工作。三是严惩村支部书记发展党员工作的失职失责行为,把村党支部书记置于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严厉打击发展党员违规行为,视其责任大小和影响程度由上级组织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三)提高党员和群众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监督积极性
群众是党的一切工作的客观评判者,依靠群众力量,让群众监督和党员监督一起发力,使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获得长久不懈的动力。一是增强党员和群众的监督意识。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充分保障党员和群众的权利,对于其意见和建议及时采纳,让党员和群众及时看到监督效果,激发党员和群众的监督热情,才能提高参与党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提高党员和群众的监督能力。加强教育和管理,提高党员和群众对发展党员知识的把握和认识,深刻领悟《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等规章制度和要求,熟练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查阅记录法,党员、群众座谈法,后备人选的个别访谈法等监督方法,增强发展党员工作中认错纠偏的能力,能够清晰识别在发展党员工作上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三是健全监督权利保障机制。完善监督风险评估机制,对发展党员工作监督的党员和群众进行必要的风险评估,防范打击报复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断完善自我保护机制,进一步提高法规素养,党员和群众行使监督权遭受打击报复,能够依法依规依纪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健全和完善积极分子推优和培养制度
推选党性素质和政治素养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是确保发展党员质量的首要问题。一是完善优秀青年纳入积极分子的量化推选制度,明确推优人选资格,严格执行家族成员入党的预先报告审批制度。进一步规定量化推优时群众和党员应到人数的比例,并对参加量化推优的群众代表进行公示。二是完善入党积极分子长效培养与考察制度,推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记录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的推选到成为正式党员的各个阶段,各党支部要建立党员成长台账,规范对入党积极份子的培养与考察。培养联系人要与入党积极份子进行定期谈话,上级党组织要定期对其进行集中培训考核,党支部要对已经设岗定责的积极份子的工作成绩进行记录备案。三是健全积极分子政审联审制度。积极分子发展为预备党员,支部委员会要先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然后报上级党委预审。对发展对象在政治历史、重大政治斗争、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逐一“过筛子”,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发展入党,从源头上防止“带病入党”,真正把优秀人才选送进党组织队伍,切实提高农村发展党员质量。
(作者单位:中共梁山县委党校。本文系2023年度山东省基层党建研究课题的成果,课题编号:23SSK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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