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国土空间规划中生态保护红线与城镇开发边界的协调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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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林

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四川西昌615000

摘要

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国土空间规划成为统筹生态保护与城镇发展的关键工具。生态保护红线与城镇开发边界作为国土空间管控的重要内容,二者之间的协调关系直接关系到县域可持续发展的实现。本文围绕县域国土空间规划中生态红线与城镇开发边界的冲突问题展开研究,分析当前存在的边界重叠、功能冲突及制度衔接不足等问题,提出通过生态空间刚性管控、开发边界弹性调节、空间用途协同布局与多元主体参与机制等协调路径。研究认为,在保障生态安全底线的前提下,通过制度优化与技术手段提升,可以实现生态保护与城镇发展的双赢。本文对提升县域空间治理能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关键词

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协调路径;县域发展

正文


引言
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已上升为国家空间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县域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基本单元,其生态资源禀赋和发展需求具有多样性与复杂性。在这一背景下,如何科学划定并统筹生态保护红线与城镇开发边界,成为县域空间治理的核心问题。生态保护红线旨在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基础性制度;而城镇开发边界则明确了建设用地范围,是推动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空间依据。二者协调关系的良好构建,不仅有助于优化县域空间格局,也直接关系到资源高效利用与生态功能维护的实现。本文以此为切入点,系统探讨两者的冲突表现与协调路径,为提升县域国土空间治理能力提供理论支持与实践指引。

一、生态保护红线与城镇开发边界的功能定位差异
生态保护红线以维护生态安全、保护自然系统完整性为核心,其划定具有强制性与稳定性,体现了国家对生态空间的底线约束。红线区内严禁不符合生态保护目标的建设活动,强调生态系统的原真性与连通性。城镇开发边界则主要服务于城乡建设与人口集聚的发展需求,是限定建设用地范围、控制无序扩张的空间工具。其划定强调对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与基础设施配套的统筹。两者在空间属性、管理目标、调控机制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生态红线具有刚性特征,主要面向生态优先区域;而开发边界则具备一定弹性,更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居环境建设。因此,在县域空间有限的条件下,二者存在空间重叠与冲突的可能,需通过科学规划实现统筹平衡。

二、县域空间中红线与边界冲突的主要表现
在具体实践中,生态保护红线与城镇开发边界的冲突主要体现在三方面。首先是空间重叠问题,一些历史形成的建成区或规划用地被纳入生态红线,导致原有发展布局受限,项目推进受阻。其次是功能冲突,部分生态空间虽具保护价值,但实际地处交通节点或发展轴带,存在开发诉求,而城镇边界则易侵占生态敏感区域,形成用地错配。第三是制度衔接不足,目前红线划定依据自然生态本底,而开发边界更受经济社会因素驱动,二者缺乏系统性对接机制,导致规划审批、项目落地与管理协同效率不高。这些问题反映出规划技术手段与制度设计上的协同不足,也折射出县域层面在资源环境与发展压力间的权衡困境。

三、生态保护红线与城镇开发边界协调的基本原则

实现生态保护红线与城镇开发边界的有效协调,需要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兼顾、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在推进空间治理过程中,应以生态安全作为最根本的底线,确保生态红线划定的刚性约束得到严格执行,不被随意突破。在此基础上,科学规划城镇开发边界,避免无序蔓延和耕地过度占用,维持空间利用的均衡性与可持续性。进而,应统筹生态保护与空间发展的双重目标,推动多规合一,实现职能部门之间的有效协同,形成全域协调的空间格局。对于生态环境敏感程度和发展承载力差异较大的区域,可通过差异化策略进行边界优化调整,在生态边缘区与城镇边缘区探索功能互补与适度弹性,提升空间利用效率。与此同时,应结合地方的资源禀赋与发展需求,强化地方实践经验与技术路径的融合,推动自上而下的规划引导与自下而上的公众参与有机统一,从而提升整体协调路径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与适应性。

四、协调路径的构建与技术支撑机制
在制度层面,应建立生态保护与城镇发展联动的空间协调机制,明确各类空间用途优先级与准入条件,推动规划审批制度的衔接优化。在技术路径上,可依托遥感监测、GIS空间分析与多因素评价模型,对生态敏感性、开发强度、土地适宜性等要素进行系统分析,形成支撑红线与边界协调的空间决策依据。利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将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进行分区管理,实现功能统筹与边界匹配。在实施路径上,应通过编制专项协调方案、开展空间整合试点、推动多部门信息共享与协同治理,构建规划审批实施监管全链条协调机制。此外,应强化公众参与与地方政府责任落实,增强规划执行的民主性与实效性。通过这些手段,可以将生态保护与城镇开发纳入一体化空间治理体系之中,实现县域空间格局的优化与协调。

五、提升县域空间治理能力的政策建议
为更好地协调生态保护红线与城镇开发边界,提升县域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应从以下几方面着力。第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明确红线与开发边界在规划体系中的地位与关系,推动多规融合落地。通过制定配套技术标准与操作指南,使地方规划具备可执行性。第二,提升地方规划人员专业能力,加强对空间信息技术的培训与应用能力建设,确保规划技术方案的科学性与前瞻性。第三,构建动态监测与评估机制,定期对红线执行情况与边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反馈,形成闭环管理机制。通过引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实现对空间变化的实时监控。第四,加强财政与政策支持,保障协调方案实施过程中的资金投入与激励机制,推动生态保护与城乡融合发展的双赢格局。第五,推进典型地区经验总结与推广,促进区域间的政策交流与协同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协调路径经验。通过这些措施的系统推进,可以有效提升县域国土空间治理的科学性、系统性与执行力。

结论
县域国土空间规划作为统筹资源保护与发展利用的重要抓手,其核心在于协调生态保护红线与城镇开发边界之间的关系。在生态优先与高质量发展并重的背景下,实现二者的有效衔接不仅是制度建设的需要,更是县域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本文从功能定位差异、冲突表现、协调原则、路径构建与治理能力提升等方面系统分析,提出了多维度的协调路径。研究表明,生态保护红线与城镇开发边界在目标、属性与制度机制上虽有差异,但通过技术整合、制度衔接与路径创新,完全可以实现两者在空间格局中的有机统一。未来应进一步深化空间治理体制改革,加强技术支撑能力,推动生态红线与开发边界的动态协同,促进县域空间格局的科学化、规范化与高效化发展,从而为我国新时期的生态文明建设与城乡融合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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