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增值税在会计业务处理中的异同
摘要
关键词
增值税;会计;税务会计;处理差异
正文
前言
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实现了大幅度的发展,各项制度实现不断的改革和完善,在这样的情况下,相关内容进一步细化和分解,财务与税务也日益分离,这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的现象。税务会计依附着财务会计,两者之间实现分离,能够进一步互相促进。据此,下文着重探究增值税的会计及税务会计处理差异等相关内容。
一、增值税的差异分析
1.计量方式的差异所导致的差异
在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对于增值税的征收环节,主要是把商品货物当做最主要的征收对象,在每件产品的具体采购计量也都会涉及到很多方面的抵扣款项和不抵扣款项,而针对此类内容,通常情况下都采取不同的计量方式。例如:某企业如果进口一批衣服,所体现出的进购价税收合计为12300元,在这里面包含了进项税额1599元,如果不含税销售额为60000元,销项税额为7800元,从相关的数据中可以很明显的看出,该类商品的增值纳税额为6201元而不是1599元,更不是7800元,在计算的过程中所呈现出的计量方式就属于比较典型的财务会计计量方式。税务会计计量方式针对每一笔款项都能进行有效的记录,在这个过程中不存在抵扣款项的计量,最后的财务会计以及税务会计计量方式会有很大程度的差异,但是不会在根本上影响到与之相关的核算方式。其中最根本的差异,主要是计量方式的差异,然而与之相对应的计算结果却有着比较典型的统一性,差异性,有效验证了会计学领域所固有的辩证统一的关系。
2.采取折扣的方式销售货物
销售折扣有折扣和折让两种不同的销售方式,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纳税人往往要采用。通常情况下采取折扣的方式进行货物的销售,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如果相应销售款项和折扣款项是开在同一张发票上,按照税收法律的规定,销售额是可以扣除折扣额的。在这种情况下,相关工作人员就可以有针对性的按照折扣之后的销售额,计算相对应的增值税税额;如果在销售时把折扣额和销售额开在两上发票上,即,销售额一张,折扣额另行开具产没有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在这样的情况下销售额就不能扣除折扣额了,相关的工作人员在计算增值税时就无法扣除折扣额,只能按原销售额进行相应的税款计算;而销售折让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后,由于商品的品种、质量与合同不符和其他原因,而给予购货方价格上的减让。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销售折让应当在实际发生时直接从当期实现的销售收入中抵减。税法中规定发生销售折让的,销售方应凭购货方退回的发票或按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红字发票后冲减当期销售收入,但用实物减让需按视同销售处理。可见不同的销售方式对增值税的税务处理是不一样的。
3.包装物押金
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纳税人在销售货物的时候,往往会把包装物租赁给对方,而且要结合实际情况,收取相对应的押金,押金在计算的过程中属于比较典型的财务计算,如果把它进行分离,就不会进行销项数额征收。然而,就增值税而言,法律规定单独记账核算的、时间在1年以内、未过期的包装物押金不并入销售额征税。逾期未收回则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酒类产品(除啤酒、黄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均要征税。包装物租金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在企业如果是在规定的期限内,对方没有及时有效的归还包装物,押金将会被财务会计算入到营业额或者其他收入;而针对税务会计来说,会仍然采取原有的方式进行计算,如果是过期未归还,则要纳入销售额征税。
二、税收上的差异分析
通常情况下,税收差异有着要典型的暂时性和永久性特征,其中我们所称之为的永久性,主要指的是税前利润计算的方式不同,所谓的税前利润主要是结合企业的实际收入和相关费用进行有针对性的计算,然而在实际的计算操作过程中,因为计量方式的差异,在后期会形成某种不可逆转的差异,而这样的情况就被称之为永久性差异。而我们所称之为的暂时性差异主要指的是,在后期可以结合具体情况,使之出现某种程度的逆转,可以有效挽回或者通过相关方式使差异得以消除,这种情况就被称作是暂时性差异。本章主要指的是暂时性差异在财务会计以及税务会计中存在的差别。财务会计在计算过程中的账面价值大于税务会计的计算基础,就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差异。
三、时间核算差异
在企业发展运行中,获取利益我出现亏损,在财务会计的计算过程中都把其看作是当期受益,然而在税务会计中会进一步有效结合具体情况分摊这种收益,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也存在着某种程度的相反的问题。例如:某企业年终金融交易资产交易市价是180000元,成本是230000元,该企业账面价值是180000元,但是计算基础是230000元,暂时性差异是50000元,相关企业在计算最终利润的相关环节,要进一步有效核算这种差异性,然后进一步深入细致的有效计算。财务会计计算一般采用的是历史成本核算,并且进一步结合业务的差异,展开相对应的计算,与此同时,也可以有效利用重置成本、现值等相关内容展开计算。值得关注的是,因为相关因素的直接影响,在此环节要尽可能采用历史成本进行计算。
四、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差异协调对策分析
1.进一步深入细致的分析和研究相关方面的理论
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理论和实践对立统一,不可分割,两者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必须要针对相关理论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才能结合具体情况构建更系统完善的会计核算机制。在具体的理论研究环节,相关工作人员要着重加强对于核算原则 、核算模式 、核算方法等相关理论的研究和探索,同时要进一步有效明确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两者所存在的辩证关系,以此为基准,才能使各项工作得到平稳有序的开展,进一步确保财务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除此之外,相关工作人员要积极有效的探索,找到相应的平衡点,在更大程度上推进会计理论和实践取得更持续稳定的发展,以此进一步推进我国市场经济调制改革工作的发展。
2.有针对性的强化行政手段的参与力度
税务会计主要是服务于国家。因此,在具体的核算环节,有着很大程度的法律性,由此使得财务会计在核算过程中往往处于被动局面。从一方面而言,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要加强国家行政手段的使用力度,要充分考虑到经济体制,同时要使两者关系得到有效协调,这样才能使企业实现平稳发展。另一方面,在更大程度上提升工作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技能培训,并把握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差异,从根本上有效降低差异,使相关工作能够更有针对性的开展,更高效。
结束语
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能够充分看出,在全新的时代背景下,当代很多企业也通常情况下会把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职位互相隔离,有针对性的采取分离不分割的方法尽可能确保相关业务更完善,更优化,使整体的会计事务系统能够呈现出专业化,系统化的特征。因此,要把握好增值税的会计及税务会计处理差异,使其实现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盖地.税务会计理论[M].大连:大连出版社, 2011.6
[2]盖地,税务会计概念框架构想[J],会计研究,2014(10): 1-11.
[3]李一红,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关系及其协调性分析[J]. 市场研究, 2016 (6): 59-60.
[4]陈雨佳,浅析企业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必要性以及对策[J].中国商论,2017 (4): 153- 154.
作者:李克茹 广州工商学院
项目名称:税收激励和企业创新研究(KA201817)
...